藝術家關於我們
退貨條款
退換貨說明
玲廊滿藝提供十天的鑑賞期(含例假日),如收到藝術品後,發生與訂單內容所約定之商品不符情形,如:
  • 商品品項不符
  • 商品規格不符
  • 收貨數量不符
為免爭議,建議您於拆封過程拍照及錄影存證,並請於十天鑑賞期內(含例假日),以電子郵件附加照片為附件的方式發送到玲廊滿藝LINE@官方客服,並與客服人員聯繫,如經客服人員後續通知有必要提供錄影時,再請提供錄影內容。
辦理退貨時,藝術品必須是收貨時狀態與完整包裝,請注意以下〈退貨條件〉:
  • 藝術品本體
  • 配件
  • 贈品
  • 保證書
  • 原包裝(含防護包材)
  • 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
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包裝(含防護包材)廠商可對藝術品進行檢查,以確認是否符合退貨條件,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,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。